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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培训技术资料
文章作者:hjctkjgs 上传更新:2017-03-16 04:03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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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培训技术资料

 

一、工程测量

通信管道工程的测量,应按照设计文件及城市规划部门已批准的位置、坐标和高程进行。

施工前,**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,进行通信管道及人(手)孔位置的复测,并按施工需要钉设桩点,复测钉设的桩(板)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直线管道,自人(手)孔中心3~5m处开始,沿管线每隔20~25m宜设一桩(板);设计为弯管道时,桩(板)应适当加密。

2、桩点设置应牢固,顶部宜与地面平齐。桩点附近有**建(构)筑物时,可做定位检点,并做好标志和记录。

3、施工时,**按下列规定进行校测:

1)在完成沟(坑)挖方及地基处理后,应校测管道沟、人(手)孔坑底地基的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规定。

2)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水平桩(或平尺板)错位或丢失,应及时进行校测并补设桩点。

4、挖土方工作完成后,凡在沟(坑)中的其他管、线等(指不需移改的)地下设施及已移改完毕的地下设施,**测量其顶部(底部)的高程、宽度等及与临近人(手)孔和通信管道(通道)的相对位置、垂直间距、水平间距,并做好记录,**注明其类别、规格等。

5、通信管道的各种高程,以水准点为基准,允许误差不应大于±10mm。

二、开挖沟槽及人孔检查井坑

通信管道施工中,遇到不稳定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,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,待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施工。

管道施工开挖时,遇到地下已有其他管线平行或垂直距离接近时,应按设计规范的规定核对其相互间的*小净距是否符合标准。如发现不符合标准或危及其他设施**时,应向建设单位反映,在未取得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同意时,不得继续施工。

挖掘沟(坑)如发现埋藏物,特别是文物、古墓等**立即停止施工,并负责保护现场,与有关部门联系,在未拥有妥善解决之前,施工单位等严禁在该地段内继续作业。

施工现场条件允许,土层坚实及地下水位低于沟(坑)底,且挖深超过3m时,可采用放坡法施工。放坡挖沟(坑)的坡与深度关系按附表1的要求执行。

附表1放坡挖沟(坑)的坡度与深度关系

    挖掘不需支撑护土板的人(手)孔坑,其坑的平面形状应与人(手)孔形状相同,坑的侧壁与人(手)孔外壁的外侧间距不应小于0.4m,其放坡应按附表1执行。

挖掘需支撑护土板的人(手)孔坑,宜挖矩形坑。人(手)孔坑的长边与人(手)孔壁长边的外侧(指**宽处)问距不应小于0.3m,宽不应小于0.4m。

通信管道工程的沟(坑)挖成后,凡遇被水冲泡的,**重新进行人工地基处理,否则,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。

挖沟(坑)接近设计的底部高程时,应避免挖掘过深破坏土壤结构,如挖深超过设计标高lOOmm,应填铺灰土或级配砂石并应夯实。

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堆土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。

2堆土不应紧靠碎砖或土坯墙,并应留有行人通道。

3城镇内的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.5m。

4堆置土不应压埋消火栓、闸门、电缆(光缆)线路标石以及热力、煤气、雨(污)水等管线的检查井、雨水口及测量标志等设施。

5堆土的坡脚边应距沟(坑)边1000px以上。

6堆土的范围应符合市政、市容、公安等部门的要求。

挖掘通信管道沟(坑)时,严禁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作业,**将水排放后进行挖掘工作。

挖掘通信管道沟(坑)施工现场,应设置红白相问的临时护栏或醒目的标志。

三、沟槽回填

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,应在管道或人(手)孔按施工顺序完成施工内容,并经24h养护和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。

回填土前,应先清除沟(坑)内的遗留木料、草帘、纸袋等杂物。沟(坑)内如有积水和淤泥,**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土。

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,除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外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在管道两侧和顶部300mm范围内,应采用细砂或过筛细土回填。

2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土,每回填土300mm厚,应夯实。

3管道顶部300mm以上,每回填土300mm厚,应夯实。

通信管道工程挖明沟穿越道路的回填土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在市内主干道路的回填土夯实,应与路面平齐。

2市内一般道路的回填土夯实,应高出路面50~l00mm,在郊区土地上回填土,可高出地表150~200mm。

人(手)孔坑的回填土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靠近人(手)孔壁四周的回填土内,不应有直径大于lOOmm的砾石,碎砖等坚硬物。

2人(手)孔坑每回填土300mm时,应夯实。

3人(手)孔坑的回填土,严禁高出人(手)孔口圈的高程。

管道及人(手)孔坑夯实密实度应符合当地市政部门施工的有关规定。

    在修复通信管道施工挖掘的路面之前,如回填土出现明显的坑、洼,通信管道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市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理。

通信管道工程回填土完毕,应及时清理现场的碎砖、破管等杂物。

四、混凝土浇筑

配制混凝土所用的水泥、砂、石和水应符合使用标准。不同种类、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;砂和石料的含泥量如超过标准,**用水洗干净后方能使用。

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料比、水灰比应适量,以保证设计规定的混凝土标号。施工时,应采用实验后确定的各种配比。砂和石料的含泥量不超过附表2的规定。

附表2承重混凝土构件拆模时间表

混凝土的搅拌**均匀,以混凝土颜色一致为度。搅拌均匀的混凝土应在初凝期内(约45min)浇筑完毕。

    浇筑混凝土前,应检查模板内钢筋衬垫是否稳妥,并清除模内杂物。混凝土在初凝之前如发生离析现象,可重新搅拌后再浇筑。混凝土浇筑倾落高度在3m以上时,应采用漏斗或斜槽的方法浇筑。

    浇筑混凝土构件**进行振捣,无论采用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层依次进行,捣固应密实,不得出现跑模、漏浆等现象。

    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初凝(约lh)后,应覆盖草帘等物并进行洒水养护;混凝土工件应避免被阳光直晒。

五、水泥砂浆

    水泥砂浆的配比,**严格按规定进行配制。凡抹缝、抹角、抹面及管块接缝等处的水泥砂浆,其砂料**过筛后使用,不得有豆石等较大粒径碎石在内。

六、人(手)孔的砌筑

1、人(手)孔的地基与基础

   人(手)孔的地基应按设计规定处理,如系天然地基**按设计规定的高程进行夯实、抄平。人(手)孔、通道采用人工地基,**按设计规定处理。

   人(手)孔基础支模前,**校核基础形状、方向、地基高程等。

   人(手)孔基础的外形、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,其外形偏差应不大于±20mm,厚度偏差应不大于±l0mm。

   基础的混凝土标号、配筋等应符合设计规定。浇灌混凝土前,应清理模板内的杂草等物,并按设计规定的位置挖好积水罐安装坑,其大小应比积水罐外形四周大lOOmm,坑深比积水罐高度深100mm;基础表面应从四周向积水罐做20mm泛水(详见下图)。

    设计文件对人(手)孔地基、基础有特殊要求时,如提高混凝土标号、加配钢筋、防水处理及安装地线等,均应按设计规定办理。

    2、墙体

    人(手)孔内部净高应符合设计规定,墙体的垂直度(全部净高)允许偏差应不大于±10mm,墙体顶部高程允许偏差不应大于±20mm。

    墙体与基础应结合严密、不漏水,结合部的内外侧应用1:2.5水泥砂浆抹八字,基础进行抹面处理的可不抹内侧八字角(详见下图)。抹墙体与基础的内、外八字角时,应严密、贴实、不空鼓、表面光滑、无欠茬、无飞刺、无断裂等。

    砌筑墙体的水泥砂浆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;设计无明确要求时,应使用不低于M7.5水泥砂浆。

通信管道工程的砌体,严禁使用掺有白灰的混合砂浆进行砌筑。

人(手)孔墙体的预埋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  1、电缆支架穿钉的预埋。

   1)穿钉的规格、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,穿钉与墙体应保持垂直。

  2)上、下穿钉应在同一垂直线上,允许垂直偏差不应大于5mm,间距偏差应小于10mm。

  3)相邻两组穿钉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,偏差应小于20mm。

  4)穿钉露出墙面应适度,应为50~70mm;露出部分应无砂浆等附着物,穿钉螺母应齐全有效。

  5)穿钉安装**牢固。

  2、拉力(拉缆)环的预埋。

  1)拉力(拉缆)环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,一般情况下应与对面管道底保持200mm以上的间距。

  2)露出墙面部分应为80~l00mm。

  3)安装**牢固。

   管道进入人(手)孔的窗口位置,应符合设计规定,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mm;管道端至墙体面应呈圆弧状的喇叭口;人(手)孔内外的窗口应填充密实、不得浮塞,外观整齐、表面整齐。

   3、人(手)孔上覆板

   人(手)孔上覆(简称上覆)的钢筋型号,加工、绑扎,混凝土的标号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。

上覆外形尺寸、设置的高程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,外形尺寸偏差不应大于20mm,厚度允许**负偏差不应大于5mm,预留的位置及形状,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。

   预制的上覆板之间缝隙应尽量缩小,其拼缝**用1:2.5砂浆堵抹严密,不空鼓、不浮塞,外表平光,无欠茬、无飞刺、无断裂等。

   上覆板混凝土**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以后,方可承受荷载或吊装、运输。

   上覆板底面应平整、光滑、不露筋、无蜂窝等缺陷。

   上覆板与墙体搭接的内、外侧,应用1:2.5的水泥砂浆抹八字角。但上覆板直接在墙体上浇灌的可不抹角。八字抹角应严密,贴实、不空鼓、表面光滑、元欠茬、无飞刺、无断裂等。上覆板与墙体抹角(详见下图)。

     4、口圈和井盖

     人(手)孔口圈顶部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,允许正偏差不应大于20mm。

     稳固口圈的混凝土(或缘石、沥青混凝土)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,自口圈外缘应向地表做相应的泛水。

人孔口圈与上覆之间宜砌不小于200mm的口腔(俗称井脖子);人孔口腔应与上覆预留洞口形成同心圆的圆筒状,口腔内、外应抹面。口腔与上覆搭接处应抹八字,八字抹角应严密、贴实、不空鼓、表面光滑、无欠茬、无飞刺、无断裂等。

     人(手)孔口圈应完整无损,**按车行道、人行道等不同场合安装相应的口圈,但允许人行道上采用车行道的口圈。

     通信管道工程在正式验收之前,所有装置**安装完毕,齐全有效。

 

七、铺设管道

1、一般要求

    通信管道的规格、程式和管群断面组合,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。如更换或代用管材,**征得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的同意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   改、扩建管道工程,不宜在原有管道两侧加扩管孔,特殊情况**在原有管道一侧扩孔时,须将原有人(手)孔及光(电)缆做妥善处理。

    各种材质的通信管道,管顶至路面的埋设深度不应低于附表3的要求。当达不到要求的,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。

附表3路面至管顶的*小深度表(米)

注:1在轨道或铁路下建设管道时应与相关部门协商。

    2钢管*小埋深在有冰冻的范围以内时,施工时应注意管内不能有进水或存水的可能。

    通信管道的防水、防蚀、防强电干扰等防护措施,**按设计要求处理。

    通信管道的包封规格、段落、混凝土标号,应符合设计规定。

    各种管道进入人(手)孔、通道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    1管顶距人(手)孔上覆盖底面不应小于300mm。管底距人(手)孔、通道基础面不应小于400mm。

    2人(手)孔内不同方向管道相对位置(标高)尽可能接近,相对管孔高差不宜大于500mm。

    如地下水位高于基础,应在地势低的一端不停地抽水,使水流一直处在基础以下,待管道接续完成后,砂浆基本凝固,方可停止抽水。

炎热夏季和严寒冬季施工要盖草袋,注意混凝土的防晒和防冻。

铺管当天进不了人(手)孔时,**将管孔用塑料布或麻袋。

   2、地基

   通信管道的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。凡采用天然地基而设计又没有具体说明如何处理的,遇下列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,待提出处理方案后方可施工。

   1地下水位高于管道及人(手)孔****高程时。

   2土质松软、有腐蚀性土壤或属于回填的杂土层。

   凡是天然地基的管道沟挖成后**夯实抄平,地基表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,允许偏差不应大于±l0mm。

   3、基础

   通信管道的基础,应符合设计规定。遇有与设计文件不符的地质情况时,宜符合下列规定:

塑料管道:

  1)土质较好的地区(如硬土),挖好沟槽后夯实沟底,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。

  2)土质稍差的地区,挖好沟槽后应做混凝土基础,基础上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。

  3)土质较差的地区(如松软不稳定地带),挖好沟槽后应做钢筋混凝土基础,基础上回填50mm细砂或细土。必要时要对管道进行混凝土包封。

  4)土质为岩石的地区,挖好沟槽后应回填200mm细砂或细土。

  通信管道进人建筑物或人(手)孔时,塑料管道靠近建筑物或人(手)孔处应做不小于2m长度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和混凝土包封。管道基础钢筋应搭在窗口墙上不小于100mm。

八、工程洽商记录

  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变更或签证:

1、首先由施工队将施工中出现的需要变更的内容告知建设单位。

2、经建设单位签字同意后,编制变更或签证《工程洽商记录》表,施工队方可继续施工。

3、《工程洽商记录》表内容只填写需要变更的工程量情况,不涉及人工数量、价格等,要有工程部经理事前批准。

 4、《工程洽商记录》表各方签字确认,应该当天完成。特殊情况,*长不超过48小时。

 5、各种类型变更,**先有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批,再由总经理批准,方可作为竣工决算的变更依据。

附:《工程洽商记录》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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